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第0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6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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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提2018〕110号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次人民代表大会   014号建议的答复

 

魏栓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包钢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对包钢集团公司冶炼废渣的产生、综合利用和贮存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分析了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途径不畅的问题,并提出了宝贵建议,对促进冶炼废渣资源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包钢作为包头市支柱企业之一,在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一定压力。目前,全区每年冶炼废渣产生量近1500万吨,仅部分冶炼废渣作为建材生产原料、提取有价金属,其他利用途径非常有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意见》(内政发〔2013〕79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循环经济“十三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指出,鼓励提高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价值,探索推行高附加值综合利用途径,重点建设消化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强、潜力大、见效快的建筑材料工业项目。加快建立冶炼废渣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开发利用钢渣大规模低能耗破碎磁选、有色冶金渣提取有价金属及整体利用、含重金属冶炼渣无害化处理及深度综合利用技术,努力推广技术先进、能耗低、耗渣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实现钢渣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和有色冶炼渣清洁化利用。

我区包头市葛洲坝兴业包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中金铁鑫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列入了工信部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已公告名单,每年可消纳170万吨废钢铁,2017年经信委向工信部申报了包头市中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十一局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2家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加入公告名单。目前,自治区交通厅正在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开展钢渣沥青混凝土路面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待形成钢渣沥青混凝土路面科研成果后,开展申报制定钢渣在公路建设领域应用的技术标准,为钢渣今后的应用推广提供技术保障。

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冶炼废渣的综合利用,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 废钢渣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尽快出台道路用钢铁渣应用地方标准,推进重点综合利用项目的进程;二是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做好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环境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包头市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企业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动包钢废钢铁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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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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