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曹江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  【来源:】  【 】  【打印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研究决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批复:

曹江营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刘福英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辐射管理处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张卫东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付叔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规划与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环保局规划与财务处副调研员职务。

陈秉章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乌日娜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自然保护处副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环保局自然保护处主任科员职务。

夏喜梅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刚同志任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环保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西钢同志任自治区环保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职务。

王建勇同志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环保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职务。

白志峰同志任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处长职务。

狄瑞芬同志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西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廉升光同志任自治区西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职务。

孟庆江同志任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徐永明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李岩同志任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职务。

阿永嘎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环保局科技监测处主任科员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09年4月30日,自治区环保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算。

请相关部门于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编制和工资划转手续。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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