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所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中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单位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中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所属区域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承担跨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承担跨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来访投诉受理和协调工作;核查所属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等。
   部门主要负责人:廉升光
   部门联系电话:0471-463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