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朴同志在2017年度全区环保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5日】  【来源:SRC-883908】  【 】  【打印】 【 分享
   201737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过去一年,全区环保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宣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思想引领、以“学”促“做”,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作风受到深刻洗礼和锤炼。二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8次,开展专题讲座5次,举办了厅系统学习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典型经验交流会,所属23个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400余次、专题研讨80余次。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三是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召开厅系统“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举办党务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培训班,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严格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通过典型示范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

  (二)“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共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印发《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现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结合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细化分解厅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五同”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包头市环保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印发《厅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厅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及《2016年厅纪检工作要点》,开展厅系统贯彻执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约谈制度等情况监督检查,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召开全区环保系统纪检工作推进会,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断强化。通辽市环保局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去年75日至9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环保厅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对厅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巡视期间,厅党组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核实查处巡视组交办的问题,3名处级领导干部受到政纪处分,及时纠正了超领薪酬待遇、财务管理和聘用人员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截至目前,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其他正在整改落实中。

  (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驻厅纪检组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有效规范了领导班子决策行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审查和法律顾问咨询、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办理。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整合,建立《责任清单》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大对盟市业务指导力度,确保下放的审批权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三是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对20132015年度1492个项目、29.4亿元环保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督促地方财政将滞留的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针对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厅2015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等审计情况,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规范了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积极开展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制订了采购、资产管理等5项内部控制制度。四是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问题全部消化,全年共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31人次,对93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核,坚决杜绝“裸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违规因私出国(境)等现象发生。

  (五)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革命历史现场教学等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的学习热情,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丰富拓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的内容,组织厅系统120余人赴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30余名党员干部分两批参观了自治区廉政教育展。持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利用厅网站、LED屏、办公走廊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力度;全年共举办各类党风廉政讲座和传达学习会7次,先后邀请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党校专家就《党章》、《准则》、《条例》等进行专题辅导。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要求,对38名轮岗和新任职处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切实增强了廉洁勤政意识。

  (六)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一是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格违纪线索处置,狠抓执纪问责,全年收到的12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厅系统7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调离原岗位等处理。巴彦淖尔市环保局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坚持把提醒谈话作为监督的有效抓手,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二是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驻厅纪检组制定印发《关于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意见》,重点对厅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三是持续深化“四风”专项整治。开展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执行请销假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有效巩固机关作风建设成果。出台《环保厅工作人员六条纪律要求》,坚持开门办公制度,严格落实“四不允许”要求,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呼伦贝尔市环保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各科室、单位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随着环保工作地位作用的不断增强,环保领域廉政风险也在持续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在落实层面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尚需完善;抓作风建设的恒心和韧劲有待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还需抓早抓小、常抓不懈;纪检干部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依然突出,工作质量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把从严治党作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根本保证,从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个方面,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安排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遵循。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区环保系统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坚定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四种危险”、“四大考验”,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强化党内监督,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经过4年多的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但是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从严治党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特别是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关键时刻,如果我们稍有松懈,已经解决的问题就可能反弹回潮。全区环保系统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清醒认识到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进一步坚定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要依规治党,积极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规范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核心和关键。只有建立完善的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实现各级党组织与领导干部严格依规行使权力,才能在党内发扬民主、严格纪律,才能堵住腐败之源、斩除腐败之根,才能真正意义上正官风、肃政风,赢得党心、凝聚民心。全区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党员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遵循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自觉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三要履职尽责,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强调,“做好内蒙古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拧紧责任螺丝、深化标本兼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陈吉宁部长也强调,在推进环保垂管制度改革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确保队伍建设不断档、监督工作不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当前,环境保护正处于体制转轨、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矛盾纷繁复杂、任务异常艰巨。全区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始终绷紧党的纪律规矩这根弦,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做到不碰红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足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

  三、扎实做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压实“两个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全面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此,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开展经常性党内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教育引导全区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正道正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构筑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一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令行禁止,永远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三是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既要内省于心,通过学习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自觉按照《准则》和《条例》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也要外化于行,通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完善党务公开机制,将党员干部的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及时修正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之在实践中得到锤炼和升华,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强化建章立制,全力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对待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达到解决问题、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一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牢固树立不抓整改就是失职的观念,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建立整改台账,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及时公开整改信息,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位分管厅领导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推动落实,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回避矛盾、避重就轻、过关凑数、被动应付等问题,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以及抱着“新官不理旧账”等消极思想的单位和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二是分类推进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要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正在整改落实的,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需要长期坚持的,尽快健全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要把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整改落实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在自身建设、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领域制定出台一批制度成果。各盟市、旗县环保部门也要把巡视巡察作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抓紧建立系统完整、务实管用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通过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三)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用好问责这个利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统筹协调和检查落实,全面完成任务清单规定的各项任务。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推动解决好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到既抓业务也抓党务,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落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机关党委要积极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处室、单位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查和评议;机关纪委要把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预防放在突出位置,配合驻厅纪检组认真排查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失职必追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强化监督执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一是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摸排早查处、早纠正早解决,督促党员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自觉置身于纪律约束之下。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继续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收费核查、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等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加大“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管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运行规则,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干预项目审批等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整治行政执法说情打招呼和行政审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通过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增强惩治腐败的综合效果。

  (五)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作风常态化机制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的落实,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关键少数,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从严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一律从重处理。继续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认真执行《工作人员六条纪律要求》,坚持开门办公制度,不断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坚持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导向,强化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下决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队伍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保障。

  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推进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时,把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建设一并纳入改革方案和进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帮助机关纪委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编制划转和经费保障等工作。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选优配强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纪检工作制度,抓紧建立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管党治党工作机制,将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倾斜。全区各级环保部门也要注重加强党务部门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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