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同志在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讲话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同志

在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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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几个成员单位报告了工作,各盟市的同志讲了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王波、军政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请各地区、各部门会后抓好落实。根据全区环保工作情况和大家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生存的基础,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习近平总书记讲,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环境,环境总有一天会翻脸,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这是自然界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总书记要求我们,既要为今天的发展努力,更要对明天的发展负责,为今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可以永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也是众多江河水系之源。生态环境如何,关系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中央领导来我们自治区考察,几乎都要嘱咐我们,一定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保护好内蒙古这块绿色宝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这些年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自治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四项考核指标都达到国家要求,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从2005年至201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了3. 4个百分点,达到21%;草原植被盖度提高了9. 7个百分点,达到44%

 尽管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面临的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一些地方对环境问题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没有完全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甚至存在一边保护一边破坏的现象。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必须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子孙后代生存质量真正负责。我区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比较脆弱,一旦遭到破坏,有的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恢复,有的甚至难以逆转。比如土壤,根据相关资料,1厘米厚的土壤腐殖质层需要30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形成。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威胁,也不是一代人的问题,严重时会引起遗传变异和基因退化,进而造成人口质量退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我们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方面就是良好的生态环境。现在群众环境意识越来越强,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国际社会也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我区毗邻俄罗斯、蒙古国,涉及生态环境的许多问题。各级政府一定要有强烈的环境意识,环境问题解决不好,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政府也会失信于民。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把保护好环境作为最大的民生、最紧要的任务对待。

    第二,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之一就是绿色发展,强调要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去年我们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递交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包括了节能、减排和增加森林蓄积量等多个方面,这是我们国家向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国家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一场深刻变革,意味着对传统发展思路和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大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比如对待GDP问题,GDP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发展指标,我们也确实需要保持GDP一定速度的增长,但是靠拼资源、拼速度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得一时的发展,这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发展和环境保护不是对立的。现在绿色化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趋势。各主要国家把绿色经济作为本国经济的未来,积极推动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抢占未来全球经济竞争的制高点。欧盟实施绿色工业发展计划,投资1050亿欧元支持欧盟地区的绿色经济。美国主动干预产业发展方向,瞄准高端制造业、信息技术、低碳经济,利用技术优势推动新的发展模式。一些国家为了维持竞争优势,不断设置和提高绿色壁垒,绿色发展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也孕育着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我们自治区最大的优势,就是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大草原、

大森林、洁净的水和洁净的空气,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我区的农畜产品受到广泛欢迎,就是因为我们拥有绿色无污染的品牌。许多人向往内蒙古,也是因为我们有蓝天白云,有碧水青山,有绿色草原,有原始森林。所以,绿色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是内蒙古生态文明的象征,为绿色做加法,就是为我们的财富做加法。要按照总书记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开发自然资源、实施建设项目,不能认为内蒙古环境容量大而忽视环保的问题,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如果我们的空气、水体、土壤和植被遭到破坏,我们将失去优势,内蒙古的发展进步、地区文明形象也将不复存在,最终受害的是

人民群众,也包括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

    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于推进绿色发展,作了系统的部署。比如在城市建设方面,要求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在产业发展方面,要求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建立绿色产业体系;还要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高效、安全有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等等。我们讲政治、讲规矩、讲忠诚,就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真正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让绿色发展理念成为现实的发展成果。

    第三,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确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相应地规定了一系列从源头防治环境问题的制度,包括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等等。一些地区环境问题不断发生,源头预防的工作没有做好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后治理起来难度更大、成本更高。所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和区域规划,以及各类建设项目,都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的工业园区,虽然每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都是过关的,但是由于企业集中,粉尘排放相加,以及不断累积,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了严重污染。这说明我们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不够严密、不够全面,也说明仅仅对具体项目作环境影响评价是不够的,还要进行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评价。

    对环境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要落实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鼓励公民、社会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上个月,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各盟市和相关部门要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抓紧实现“双随机一公开”。

    还有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一些企业与周边群众因环境问题发生的矛盾,是由于论证不到位、征求群众意见的工作没做好。所以,影响环境的各类建设项目,要充分论证,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回应公众关切,科学民主决策。凡是依法应当征求意见而没有征求的,凡是依法应当论证而没有论证的,都是行政不作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根据环保部门排查,目前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盟市空气质量和水质不达标。二是部分重大环保任务落实不到位。城市建成区部分应当淘汰的燃煤锅炉尚未全部淘汰,散煤污染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化工企业、加油站、储油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率较低,火电、钢铁、水泥、焦化行业烟粉尘排放未全部达到国家要求。三是工业园区配套环保设施薄弱。四是一些上级多次批办、群众反映强烈、舆论高度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需要加快解决。五是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负荷率不足、污水处理不达标等问题。六是呼伦湖、乌梁素海生态治理任务艰巨,岱海流域生态退化严重,相关工作进度都需要加快。还有自然保护区内无序开发问题突出。对这些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归类,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要自加压力,不仅要达标,还要努力做得更好。自治区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明、整改不力的,要启动问责。

    第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快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重要制度,形成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是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且要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法律规定的责任,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需要协作配合的工作,必须全力以赴、形成合力。现在一些行政权力下放了,但是下放后的监管工作一定要跟上,绝不能出现管理真空。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环境问题不能躲躲闪闪、相互推诱,下级的问题,上级不监督、不过问,也是失职,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全力做好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结构重,高消耗、高排放的特征非常明显,大气污染治理的任务非常艰巨。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联防联控工作意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批复了污染防治规划。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做了大量工作。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了解的情况看,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做好工作,一方面,要着力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另一方面,要强化源头防控,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坚持以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

 改善乌海及周边环境质量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相关盟市和部门要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通报情况,督办重点问题。要加强考核问责,为全区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和示范。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环境保护摆在应有位置,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思想和行动之中,把责任和担当体现在各项工作之中,为实现永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内蒙古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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