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朴同志在2015年度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话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8日】  【来源:】  【 】  【打印

王军朴同志在2015年度全区环保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5316日)

 

在去年底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召开后,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相继召开,中央、自治区和环保部领导分别在会上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抓好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这次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的精神,总结全区环保系统2O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情况

2014年,全区环保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认真做好各项环保业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按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区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全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性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深化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密切结合、相辅相成、落到实处。

(一)全面加强工作部署,狠抓具体工作落实

厅党组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就是渎职的理念”,2014年年初,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相关精神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2月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的内容,强调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上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会后立即制定下发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意见》,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成16大项,明确了牵头厅领导和处室,明确了协办单位。之后,厅党组又相继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www.b73.com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驻环保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勇于挑起主体责任,敢于承担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厅党组把厘清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厅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厅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全年厅党组共召开9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书记签发相关文件12份、批示15件次。班子其他成员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共督促检查25人次。厅属事业单位都完善了纪检监察领导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切实强化了内部监督检查。

厅党组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辅相成,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开展了整治厅系统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专项活动,厅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契机,厅党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了《内蒙古环保厅勤政廉政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健全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驻厅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对2014年环保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意见》,并严格督促厅属各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加强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程序管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工作。厅属各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11个厅属事业单位共向驻厅纪检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17项次。驻厅纪检组分别对“12369”环境举报热线的接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工作和固废领域审批管理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

(三)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取得积极明显成效

继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厅党组连续多年将3月确定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月,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会、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电子大屏幕滚动宣传各级领导廉政讲话精神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邀请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党校的有关领导、学者举办了3次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全区环保系统2000多名干部职工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了专题教育,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继续加快简政放权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各项决策制度。修订了《厅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厅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定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全面深化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程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去年分两次将1223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权下放盟市;将16个行业44个类别的建设项目环评下放或委托盟市进行审批。 开展了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对管理权限进行划分,对我厅保留的9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编制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运行的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已经发布在厅门户网站,并开通了网上审批通道。驻厅纪检组坚持准确定位、科学履职,强化执纪监督,行使好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不直接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基础建设等具体事项。认真落实行政公务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兼职任职的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整治环保公职人员通过参加环保业务评审、验收等工作,违规收取评审费、咨询费、专家费,变相收受礼金的问题,收到明显效果。

(五)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厅领导带头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现场解答民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全年共参与3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接听16个热线电话,现场解答9个,调查处理并给予反馈的7个。全区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登记受理4902件,办结4852件,办结率98%。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环境权益。2014年,驻厅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件12件,其中上级纪委交办7件,自办5件,全部按时办结。

虽然我区环保系统多年来没有发生违法事件,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增强推进全区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近年来在全国环保系统来看,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去年年底,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了环保部,在与环保部党组交换意见时指出了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有问题。全区各级环保系统要从全面整改、严格治党的高度,从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中央巡视组指出有关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我们的工作,看看是不是也有类似的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收官之年。全区环保系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确保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在新形势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区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的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以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各项纪律和规矩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区环保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全区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政令畅通,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作风懒散现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和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坚决抵制庸俗化社会风气。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派驻纪检组要铁面执纪,坚决反对和认真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区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深入落实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想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各项环境保护业务工作。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业务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所属事业单位,明确责任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切实强化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龙头”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总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更要发挥“班长”的作用,做到对党风廉政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切实强化引导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党员领导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做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履行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管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切实强化督导责任。全区各级环保部门都要根据《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明确各自的职责,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知其事、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同时,要把廉政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年底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班子考核与个人考核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四是切实强化监督责任。对于安排部署了的工作,要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派驻纪检组作为党内执纪监督问责部门,工作要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要求上来,履行好监督责任。在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一要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要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四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五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规定落实到位。要继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要充分运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按照中央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管理队伍,通过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组织监督等手段,使所属人员远离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执行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权力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敢于亮剑、勇于执法、铁腕治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在全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自治区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硬化制度、强化监督、细化管理。要重点整治环境监察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固废领域审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下大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展重大环保科研专项课题、重大环保工程等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骗取资金、资金浪费等问题;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推动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纪检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大气十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工作,继续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努力创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全面实行阳光执法,确保权力透明规范运行。继续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解决“管得住”和“守得住”问题。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主流媒体公布环保权力事项,把环保权力放在阳光下。争取建立环境污染微信举报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要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检查依据公开、流程公开、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实现全区环保部门依法公开的生效处罚文书全部上网。建立环境执法情况新闻通报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定期向当地主要媒体通报检查重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以及挂牌督办案件整改情况,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集体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要加强环境执法人员职业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增强依法办事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确保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全区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准确定位、科学履职,强化执纪监督,行使好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继续突出办案重点、拓宽案源渠道。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排查隐藏在环境事件背后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侵犯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自律,带头纠正“四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同志们,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环保系统一定要紧紧围绕环保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和责任担当意识,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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