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开创全区环境保护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0日】  【来源:】  【 】  【打印

 

 厅党组书记、厅长安国通在全区环保系统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年初以来,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相继召开,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在会上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充分表明了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集体坚决惩治腐败、抓好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这次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全区环保系统2O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情况

2012年,www.b73.com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为环保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与环保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厅党组制定下发了《中共www.b73.com党组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班子其他成员也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环保厅党组成员及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的变动情况,结合行政业务分工,及时进行廉政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拆分为17个大项,分别明确了负责人(均为党组成员)、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使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做。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自治区环保厅将2012年3月确定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开展了以国家法律法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环保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成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把握《廉政准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三是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四是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向领导干部的手机发送廉政红短信,办公楼大屏幕滚动播放廉政教育内容。通过以上形式多样的教育手段,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厅党组针对环保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的新情况,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了“认清环保新形势,正确运用手中权”的警示教育,我厅特邀请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同志主讲了一次全区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视频讲座,使全区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接受了一次意义深刻的廉洁从政教育。厅党组把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间,对10个厅直属单位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检查,通过一系列考核和宣传教育活动,使系统内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们的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了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有效的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增强了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我区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中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了环保队伍总体上的勤政和廉政。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控,预防贪腐现象出现

面对环保系统廉政风险不断加大的各种现实问题,厅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实施了厅机关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逐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深入排查风险,以界定工作职权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通过岗位自查、集体议查、组织核查的方法,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可能存在和发生的环节,做到职权项目清楚、责权流程清晰、权力运行清透,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共清理权力目录137项,排查廉政风险点193个。二是强化风险意识教育,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岗位党员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突出教育重点,开展了风险意识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强化了廉政谈话教育,坚持“五个在先”: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告诫在先;对新进环保系统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在先;对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在先;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廉政谈话,预防在先;对可能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及时进行廉政谈话,警示在先。全年,厅党组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监察室先后廉政谈话95人次。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我们把制度建设和执行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全过程,推进各项廉政制度向形成长效机制转化,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我们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控制暗箱操作、无序操作、粗放操作行为的发生,形成“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流程优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厅机关系统共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02项,编制业务流程图74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58条。

(四)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面对日益繁重和艰巨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为着力加强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保证环保中心任务顺利完成,厅党组制定了《环保厅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积极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有效改进了机关作风建设,达到了工作态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显著增强的目标。 

2012年,厅党组切实加强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机关系统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用管理办法》,并聘请了1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环保行风监督员,8月份,召开了行风监督员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政风行风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督员从社会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20多条。10月份,驻厅纪检组通过向企业管理人员发送问卷调查、向服务对象直接发函等方式,广泛征求了企业人员和服务对象对环保系统政风行风情况的意见,共计发放政风行风评议调查问卷表412份。全区12个盟市的企业都踊跃参与,反馈意见表397份,满意率达到95.7%。积极参与 “行风热线”,环保厅今年共参加自治区 “行风热线”节目5次,共接到“行风热线”栏目转来的环境举报案件7件,已全部办结。参加全区行风面对面评议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抓好环保中心工作,完成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

1.重点加强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继续开展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部署和污染物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厅领导带队,由驻厅纪检组、厅有关处室业务骨干和自治区纪委组成东、西部检查组,对12个盟市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抽查工业园区及企业项目49个,与政府、部门交换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查处了一些突出环境问题,较好地发挥了环保部门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清查理顺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措施,提升了环境监测和现场执法能力,共排查建设项目8049项,其中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和非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955项,发现问题项目558项,已完成整改463项,整改率82.97%。其中未批先建项目205项,已办结183项,正在整改22项;越级审批项目36项,已全部办结;久拖不验项目317项,已办结244项,正在整改73项。针对未批先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环科院、监测站研究制定了补办手续项目环评后评价的技术规范,切实发挥环评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的作用。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切实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健全环评管理制度。环保厅合理调整项目审批权限,先后出台《环境影响评价内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两次下放审批权限,将19个行业130个类别的项目环评下放或委托盟市环保部门审批,在原分级审批规定的基础上,下放了近45%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研究制定了项目环评审批的“六前置” 、“七环节”和处务会、厅长专题会和厅务会三级会议审批等一系列审批规章制度,出台了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公示、公告办事流程,实现了环评审查、审批和验收的程序化管理和集体决议,有效地监督环评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了环评管理的权责统一,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加强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监管,坚决整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

2012年,在开展的“打击非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及污染减排、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等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出动了执法人员68061人次,检查企业23812家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83家,全部结案。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已全部开通,开通率100%。旗县区开通率达85%,部分旗县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实现专门电话受理服务。2012年,自治区本级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受理后直接答复的102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登记受理举报案件81件,其中,环保部转办30件,本级登记督办44件,领导批转来信2件,媒体转办5件,已办结79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3.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减排情况的监管,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我厅通过完善减排机制、强力推进减排项目、大力开展减排督查等有效手段,扎实推进减排工作。经环保部核定,2012年我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2011年相比,均出现不同幅度下降,减排工作出现拐点,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奠定了基础。

2012年,经过环保战线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区环保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预防工作还停留在平常化层面上,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二是在抓制度建设方面,普遍存在重制度建设,落实和监督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责任意识还不强的问题;三是一些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向盟市环保部门层面推进;四是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环保工作岗位深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抓廉政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力度不够;五是防范制约与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廉政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这些问题,在全区环保系统各级部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需要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党中央在十八大上提出了建设廉洁政府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以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着力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重点开展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环境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要着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工作

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严明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重大责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是从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全区环保系统全体党员要正确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要督促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政令畅通。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三是全区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2012年制定的《环保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强化党政一把手在抓党风廉政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落实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环保各级领导干部既要独善其身、自己不出问题,又要敢于负责、管好下属,发现不良苗头就及时提醒,发现问题就及时纠正。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并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作用。二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央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已完成,中纪委正在起草2013-2017年工作规划,我厅将按上级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分工方案,各级环保部门也要提前谋划,分解责任,抓好落实。各级环保部门要注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明确责任分解,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保证惩防体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以此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深化工作。去年,我厅开展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年活动,在此基础上,今年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化年活动,重点是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加大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防控措施,使制度规定可行管用、切实有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监督检查各地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大对环评验收及治理资金分配和人事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敏感部门和重点岗位不出问题。四是抓好廉政教育工作,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廉洁理念教育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通过举办“廉政教育月”、“廉政讲座”、“讲廉洁党课”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在参与的过程中关注廉政文化、参与廉政文化,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接受教育,打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加强对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对环境监测、在线监控和环境执法监察部门等环境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实现监测、监控、执法的互动互联,全面提升环境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环保厅制定的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同时针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制定更具体、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问责的具体办法,并实施常态化管理。自治区纪委拟在全区“两会”后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廉政规定,全区环保系统要高度重视、管好自己的人,确保环保系统的同志不出现问题。厅党组拟在今年8月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深化工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视频会议,对没有做到的要督促做到,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二是落实去年制定的《环保厅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下基层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要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力戒空话、套话。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坚决反对和防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治理上。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车辆豪华装饰问题。三是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行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要加大治理力度,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四是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适应人民群众过去要温饱到现在要环保的转变,保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生活在更加宜居的环境中。

(四)着力加强纪检自身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定理想信念,思想正才能行得正、立得正。二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要加强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水平。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环保新知识,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全区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积极主动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协助驻在部门不断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全区各级环保纪检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办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继续突出办案重点、拓宽案源渠道。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排查隐藏在环境事件背后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侵犯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借这次会议的机会,我谨代表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向全区环保系统干部群众郑重承诺:厅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改进作风,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的奢靡之风。一、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不违规干预或插手涉及环保领域的各项市场交易活动;三、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谋取私利;四、不违规占用住房,不利用职务之便及其影响为本人、子女和亲属谋取住房方面的不正当利益;五、不搞封官许愿,不搞任人唯亲,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予以坚决抵制;六、不搞超标准接待,不参加高档娱乐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七、出行不坐超标车、超标舱,住宿不住超标客房。我个人也向大家承诺:凡是厅党组向大家承诺的我个人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我个人首先做到。以上承诺,请广大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监督。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纯洁性,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环保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按照习总书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要求,狠抓落实,不断取得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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