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b73.com关于2015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112日我厅拟对省际通道包头至树林召公路等3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

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1110日-201511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065,4632059

  传  真:0471-4632065,4632059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

    编:010011

一、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

测(调查)

单位

项目

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

参与

情况

1

省际通道包头至树林召公路

包头市与鄂尔多斯市境内,起点位于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乡南侧,设沙尔沁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呼和浩特至包头高速公路,终点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关碾房,设关碾房枢纽互通接已建成的包头至东胜高速公路。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一分公司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路线全长为36.98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全线共设特大桥5657/1座,大桥412.8/2座,中桥307.2/4座,小桥182.5/7座,涵洞27道,互通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6座,通道30处。全线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与匝道收费站同址设置)。

工程永久占地237.93公顷,临时占地89.67公顷。

工程实际总投资19.35亿元,其中环境保护实际投资3041.96万元,占总投资的1.57%

20064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6]183号《关于省际通道包头至树林召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准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077月开工建设,20117月建成通车。20133月,www.b73.com以内环函[2013]30号《关于同意省际通道包头至树林召公路项目环境保护试运行的审查意见》同意包头至树林召公路项目进行试运行。

 

1、生态环境

全线撒播草种9.0公顷,建半隐蔽式沙障5.05公顷,栽植乔木9242株,栽植灌木27763株。

全线共设置了4处取土场,在取土结束后均采取了土地整治,植草灌绿化,恢复面积59.97公顷。工程未设置弃土场。设置施工便道总长度为37.5千米,占地面积为18.03公顷,施工结束后全部植草灌绿化。设置预制场、拌和站等施工场地7处,其中,沙尔沁互通施工场地和关碾房互通施工场地等2处已根据互通立交绿化设计对匝道圈植树、种草绿化;K28+700、K37+800等2处施工场地采取平整、绿化措施,已经恢复为草地;K34+000、K43+350、K56+800等3处施工场地交地方政府转作它用。绿化措施效果良好,路基边坡植被恢复率达到85%以上,收费站绿化面积达到40%以上,项目全线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植被覆盖率达到38%实施沙障区域植被覆盖度达到80%以上,没有起砂现象。

临时占地选址较为合理,恢复措施到位,恢复效果较好。4处取土场植被覆盖率达到90%,施工便道植被恢复率80%

2、声环境

工程沿线共计6处声环境敏感点,在德胜泰、德胜泰乡新城村和二贵壕3处村庄设立了声屏障,高度2米,总长度200米。降噪效果较好,满足噪声治理要求。白泥窑子声屏障纳入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措施,费用由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承担。

3、水环境

黄河特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两侧设置水泥边沟,桥面径流经水泥边沟引至黄河外堤以外,并通过边沟底部的泄水孔排至桥下的事故池。黄河特大桥共设置了2处事故池,事故池采用浆砌石砌筑,并采用SBS卷材防渗。

本项目2处收费站均设置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小时,产品型号为WSZ-A-1型,污水处理工艺为A/O法,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池、A/O生物池、二次沉淀池、消毒池等工序处理后,出水用于收费站场区绿化灌溉。

4、大气环境

包树高速公路沿线2处收费站各设置2台热水锅炉供暖,型号为DZL0.7-0.7/95/70-AⅡ。锅炉配备了干式除尘器,烟囱高度25米。2处收费站在用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时段标准要求每年排放的SO2总量为11.84,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工程在施工阶段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按要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00%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2

苏里格南区块天然气开发和生产项目(一期)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和乌审旗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苏里格南区块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中部,行政区划属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其中有9.8公里集气干线和采出水管线在陕西省定边县境内),总面积约2392.4km2.气井规模:156座井丛,每座井丛有9口井;预计气井总规模约2093口。集气站:集气站4座,清管站1座,集气干线阀室1座、35KV变电站1座;

内部集输管网:采气支管407.3km,采气干管412km,集气干线119km,注醇管线441.8km

新建道路:主干线(沥青)52.2公里。支线道路(砂石)380公里。施工便道400公里。单井道路433公里。整修道路25公里。

苏里格南区块天然气开发和生产项目计划分四个区块,目前开发的是苏里格南区块一期GGS1GGS2所在的区块1和区块2。现已建成并投运集气站2座,生产指挥中心1座,Φ813集气干线1条,干线阀室1座,Φ508集气支线1条,BB9’井丛16座,BB9井丛16座,水平井及单井14口,采气管线170余公里,35KV变电站1座,35KV输电线路29公里,10KV输电线路110余公里,沥青及砂石道路总计90余公里,建成天然气产能15亿立方米/年。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179.05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659.98公顷。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64.6369亿元,环保投资2.8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1.1%。

2012127日,环保部以《关于苏里格南区块天然气开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342号)批复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于20118月开工建设,20128月开始试井生产。

 

 

1、生态环境

1)井场防治区表土剥离及覆土2.48万立方米,碎石压盖1.45公顷,铺设沙障17.37公顷,土地整治4.27公顷。

2)道路工程区土地整治18.29公顷。

3)输气管线区土地平整面积73.26公顷,沙障面积302.77公顷。

4)集气站防治区表土剥离1.17万立方米。修建排水沟531立方米。碎石压盖面积1.29公顷,铺设沙障1.17公顷。

5)供电通讯工程区土地整治26.03公顷。

6)井场防治区植物措施面积为19.17公顷。

7)道路防治区植物措施面积为24.06公顷。其中主干道路1.52公顷,支线道路9.87公顷,单井道路12.67公顷。

8)管线防治区植物措施面积为179.24公顷。其中采气支管41.57公顷,采气干管77.38公顷,集气干管60.29公顷。

9)集气站站内绿化面积共计0.13公顷,站区周边绿化面积0.85公顷。

10)输电通讯防治区绿化面积为9.86公顷。

2、声环境

施工期井丛。柴油机安装降噪环保型排气消声器;柴油机平台周围安装可拆卸隔声屏;发电机组安装可拆卸降声罩。每个井丛配备一套。

3、水环境

1.施工期井丛压裂返排液排放到废泥浆池中,自然蒸发。

2)在集气站进行气液分离,通过污水管道输送到依托的第五处理厂的含甲醇污水预处理流程,脱醇后回注。119km污水管线目前建成投用60Km

3)检修污水含有甲醇、凝析油等污染物,采用重力流排水管道收集,汇入1×1×2m污水池储存,及时拉运到依托第五处理厂。清管废水最多一季度一次,废水几十立方进入干管或者分离器,进入污水管线;大约会有1m3清洗筒的废水,进入1×1×2m污水池,目前废水先储存于30方地埋罐内。

4)生活污水经重力流管道收集后自流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格栅、化粪池、生化区、曝气区、沉淀区、出水区,污泥泵、风机、液位传感器、电控箱等组件。4套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LGSP-0.5GGS1~GGS4各一套,C1C2站污水处理设施符合设计)。

4、大气环境

1.GGS1GGS2设置DN400和高度为50m的常压放空火炬各一具。

2.燃气发动机驱动往复式压缩机,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每个压缩机配备1个排气筒,共10个(根据环评报告5.3.1,目前开发的苏里格南区块一期GGS1GGS2所在的区块1和区块2集气站来气不增压,未增设压缩机)。

3.清管站排污接入清管站内设置的污水罐,利用阀室放散管(DN250,15m高放空管)进行放空。

本工程在施工阶段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按要求制定了详细的井场井喷、井漏事故应急预案;管道断裂、泄露、水体污染风险事故的应急预案。

100%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3

国家高速公路网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牙克石至海拉尔段高速公路

位于呼伦贝尔市境内,主线起于牙克石市西海满村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交界处,与绥满公路博克图至牙克石段高速公路相接,起点桩号K1170+239,终点至海拉尔北敖包山西侧,接海拉尔至满洲里段一级公路的起点,终点桩号K1246+524

绥满国道主干线牙克石至海拉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技术中心

主线全长76.285km,其中新建38.88km,利用原一级公路改造27.205km,利用原二级公路新建半幅10.20km。采用设计时速10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

连接线长7.61km,采用设计速度为8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起点接绥满国道主干线海拉尔满洲里段公路海拉尔北互通立交处,终点与海拉尔区扎兰屯路相接。

辅道长78.327km,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辅道大部分沿主线的北侧布设,其中完全利用原有道路36.094km,新建42.233km

工程设大桥1485.94m/5座,中桥424.14m/5座,小桥237.5m/12座,涵洞71道,互通式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11处,通道35道,天桥15座。设通信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主线收费站1处,停车区2处。工程总投资约2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721.1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85%

2010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国家高速公路网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牙克石至海拉尔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7月,环保部以环审[2010]202号文件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工程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建成;201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以内环字[2014]101号文件同意项目试运行。

 

(一)全线按照设计要求,对边坡、中央分隔带、服务区、收费站、互通立交以及临时占地等全部实施了植草绿化。全线共设取土场10处,均是利用原有取土场,其中4处仍在他用, 6处进行了生态恢复;设拌合站、预制场、施工营地17处,其中9处施工场地是租用个人或单位的房屋、场地,5处恢复为草地,2处被个人利用建设煤场,1处被合作村利用为草场临时堆放点;施工便道已恢复为草地。目前,各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的效果较好。

(二)距河岸200米范围内未设物料堆场、施工营地等。沿线各服务设施除海拉尔东收费站的污水接市政污水管网外,其余3个收费站和1个服务区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集中抽排处理。

(三)工程沿线附属设施服务区尚未运行,4处收费站正常运行,其中海拉尔东收费站由市政集中供暖。其余3处收费站均安装了两台立式燃煤锅炉(0.5t/h 1t/h),烟囱高度分别为20米和25米。

()分别在大雁矿区居民区、扎罗木得村、哈克村、哈克村七组、东合作社5处公路沿线设置了声屏障,全长4190m

(五)公路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均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垃圾集中清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场处理。

(六)制定了《绥满国道主干线牙克石至海拉尔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100%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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