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开展2017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质量集中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1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2018331-41日,自治区环保厅在12楼会议室召集环境统计专家对我区2017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质量进行了集中审核。环保厅科技监测处范树阳处长介绍了此次审核的国家及省级工作要求,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固废中心、评估中心、呼市环保局、乌兰察布市环保局、锡盟环保局、巴盟环保局的环境统计专家参加了此次审核。

各位专家严格按照《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和《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试行)》要求,充分利用业务系统数据审核功能,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和排放量变化较大的企业进行了逐家确认,同时对宏观数据进行了审核。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环办便函〔201852号)要求,专家对各盟市上报数据进行了随机抽查,判断内容是否合格。对未通过业务系统必要性审核的企业,环保部要求抽查比例不低于5%,我区抽查比例达到25%;对其他企业,环保部要求抽查比例不低于1%,我区抽查比例达到5%,超额完成抽查任务。

下一步,环保厅及时将此次审核结果反馈给各盟市,其中数据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对填报数据重新核算、确认;经与固废中心、评估中心掌握的固废、危废、重金属等数据核对后存在较大差异的,要求各盟市进一步核对,查找原因,说明情况;经与统计局提供宏观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要求各盟市与同级统计部门核对,统一数据,确保2017年度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圆满完成2017年环境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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