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4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一、综述

  2014年,我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1.24万吨,较2013年下降3.41%;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5.83万吨,较2013年下降8.6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4.77万吨,较2013年下降1.80%;氨氮排放量为4.93万吨,较2013年下降3.44%。

全区烟(粉)尘排放量为102.15万吨,由于国家对烟(粉)尘的统计范围进行了较大的调整,烟(粉)尘排放量较上年同比增长24.25%。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23191.3万吨,综合利用13259.98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部分),处置8272.22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部分),贮存2255.74万吨,倾倒丢弃0.44万吨。

2014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较上年同比增长6.1%,工业煤炭消耗量较上年增加9.6%。在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大的压力下,我区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主要污染物去除率继续提高,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从排放源的类型看,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的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工业源三种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区总排放量的88.9%、78.1%、80.2%。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城镇生活源、工业源和集中式治理设施,分别占全区废水排放量的64.83%、35.14%、0.03%。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均来自农业源、城镇生活源和工业源,三种排放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区排放量的比重分别为70.0%、18.0%、11.7%,农业源排放量占第一位;三种排放源氨氮排放量占全区排放量的比重分别为23.5%、52.9%、23.1%,城镇生活源排放占第一位。

二、统计概况

(一)统计范围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统计综合年报统计范围包括全区产生污染物(纳入统计范围的污染物种类)排放的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各类污染源统计情况如下:

工业源统计范围包括重点调查和非重点估算两类,纳入重点调查范围的工业企业共3724家,涉及36个行业。

城镇生活源统计范围为全区各城镇,共统计城镇人口1490.61万人。

农业源调查统计范围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其中畜禽养殖业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30家,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量为770.0万头,蛋鸡、肉鸡养殖量为8105.9万羽。

机动车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区登记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共计538.61万辆。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统计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分别调查统计138家、67家和21家。

(二)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1

 

1 2014年全区污染物排放量

分类

污染物

单位

2013年全区排放量

2014年排放量

全区排放量

工业源

城镇生活源

农业源

集中式治理设施

废水

万吨

106920

111916.9

39324.7

72556.2

--

36.1

化学需氧量

863212

847659.8

99468.61

152962.0

593184.9

2044.3

氨氮

51199

49317.8

11420.8

26144.9

11562.8

189.2

--

--

上年全区排放量

全区排放量

工业源

城镇生活源

机动车

集中式治理设施

二氧化硫

1358692

1312436.4

1167133.1

145301.9

    --

1.3

氮氧化物

1377573

1258281.0

983092.5

29696.7

245486.6

5.3

()

822127

1021510.4

818753.9

173921.7

28817.1

17.6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气及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1.24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16.71万吨,城镇生活排放量14.53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88.9%和11.1%

2014年,全区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5.83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98.31万吨,机动车排放量24.55万吨,城镇生活排放量2.97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78.1%、19.5%和2.4 %。 

2014年,全区烟(粉)尘排放量为102.15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81.9万吨,城镇生活排放量17.4万吨,机动车排放量2.9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80.2、17.0%和2.8%。三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

       表2  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        单位:万吨

年份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全区

排放量

工业

城镇

生活

集中式治理设施

全区

排放量

工业

城镇

生活

机动车

集中式治理设施

全区

排放量

工业

城镇

生活

机动车

集中式治理设施

2013

135.87

123.64

12.23

0.0001

137.76

110.45

2.3

25.01

0.0007

82.21

68.4

10.9

2.9

0.0012

2014

131.24

116.71

14.53

0.0001

125.83

98.31

2.97

24.55

0.0005

102.15

81.9

17.4

2.9

0.0018

变化

幅度(%)

-3.4

-5.6

18.8

0.0

-8.7

-11.0

29.1

-1.8

-28.6

24.3

19.7

59.6

0.0

50.0

 

1. 工业废气处置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1)能源消费量

全区汇总工业企业的煤炭消费总量为35436.4万吨,较2013年增加5.9%,其中燃料煤消费量占总量的76.6%。其它能源消费量:燃料油(不含车船用)7.7万吨,天燃气20.8亿标立方米,焦炭1190.7万吨,其它燃料350.9万吨,

见表3

(2)废气处理情况

至2014年底,全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共建有废气治理设施9110套,废气处理能力合计99708.63万立方米/时。分污染物种类看,脱硫设施处理能力779626.37千克/时,脱硝设施处理能力80943.24千克/时,除尘设施处理能力14259709.16千克/时。2014年重点调查企业的二氧化硫去除量较2013年增加7.8%,去除率提高3个百分点;氮氧化物去除量较2013年增加216.0%,去除率提高16.3个百分点;烟(粉)尘去除量增加12.0%,去除率与上年持平。具体见表4

 

          表3  全区工业煤炭及其它能源消费量      单位:万吨

年度

煤炭

其他能源

消费总量

其中:

燃料煤

燃料油(不含车船用)

天燃气

(亿标立方米)

焦炭

其他燃料

(折标煤)

2013

33470.9

24291.4

5.1

23.6

1060.2

168.0

2014

35436.4

27148.9

7.7

20.8

1190.7

350.9

增减幅度

5.9%

11.8%

51.0%

-11.9%

12.3%

108.9%

 

4 重点调查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去除率

年份

二氧化硫(万吨)

氮氧化物(万吨)

烟(粉)尘(万吨)

去除量

去除率(%

去除量

去除率(%

去除量

去除率(%

2013

311.00

72.6

9.5

8.3

4563.86

98.6

2014

335.38

75.6

30.02

24.6

5112.0

98.6

增加幅度

7.8%

3

216.0%

16.3

12.0%

0

 

(3)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6.71万吨,比2013年减少6.93万吨,减少5.6%。重点调查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7.914吨,占全部工业排放量的92.4%。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地区是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其排放量分别占全区的16.8%和16.2%,合计占33.0%。两市的二氧化硫去除率分别是69.8%和70.0%。

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59.2%,是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的主体,其次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分别占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10.7%和9.3%,三个行业的排放量合计占76%。三个行业的二氧化硫去除率分别是76.4%、38.9%和28.5%。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8.31万吨,比2013年减少12.1万吨,减少11.0%。重点调查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2.06万吨,占全部工业排放量的93.6%。

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大的地区是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其排放量分别占全区的20.0%和11.1%,合计占31.1%。两市的氮氧化物去除率分别是19.1%和34.0%。

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75.5%,是工业氮氧化物排放的主体,其次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别占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6.4%和5.6%,合计为87.5%。三个行业的氮氧化物去除率分别是29.0%、6.1%和2.9%

烟(粉)尘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81.9万吨,比2013年增加13.5万吨,增加19.7%。重点调查企业的烟(粉)尘排放量为72.32万吨,占全部工业排放量的88.3%

工业烟(粉)尘排放量较大的地区是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其排放量分别占全区的15.2%和13.7%,合计占28.9%。两市的烟(粉)尘去除率分别是98.6%和98.0%。

烟(粉)尘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45.6%,其次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别占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14.1%、11.3%,合计为71.0%。三个行业的烟(粉)尘去除率分别是99.2%、89.9%、95.7%

2.城镇生活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统计城镇人口1490.61万人,生活煤炭消费量1759.88万吨,占全区煤炭消费量的4.8%;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4.53万吨,占全区排放总量的11.1%;氮氧化物排放量2.8万吨,占总量的2.4%;烟尘排放量17.39万吨,占烟(粉)尘排放总量的17.0%。各盟市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占本地区排放量比重为:二氧化硫在4.1%~27.9%之间,氮氧化物在1.0%~4.4%之间,烟(粉)尘在3.3%~26.1%之间。由于不对生活废气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因此对生活污染物排放量比重大于生活煤炭消费量比重的情况不作进一步分析。

3.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统计载客汽车287.26万辆、载货汽车69.39万辆、低速载货汽车36.28万辆、摩托车145.68万辆,总计538.61万辆,较2013年增加37.25万辆,增加7.4%。全区机动车污染物年排放量为:总颗粒物2.88万吨、氮氧化物24.55万吨、一氧化碳132.54万吨、碳氢化合物18.25万吨,总颗粒物、氮氧化物较2013年分别减少0.7%、1.8%,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较2013年分别增加2.5%、2.1%。

(二)废水及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全区废水处置情况

至2014年底,全区工业废水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合计为472.8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合计为353.2万吨/日。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82.5%,氨氮去除率83.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62.9%,生活化学需氧量去除率55.0%,氨氮去除率38.0%。农业畜禽养殖中化学需氧量去除率83.7%,氨氮处理利用率60.1%,见表5

表5 2014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情况 单位:万吨

污染源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产生量

去除量

去除率

产生量

去除量

去除率

工业(重点调查企业)

48.84

40.29

82.5%

6.20

5.17

83.4%

城镇生活

33.96

18.67

55.0%

4.22

1.60

38.0%

农业(畜禽养殖部分)

362.98

303.73

83.7%

2.05

1.23

60.1%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区废水排放总量为11.1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93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7.26亿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35.1%和64.9%。与2013年比较,全区废水排放量增加4.7%,见表6

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4.77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9.95万吨,城镇生活排放量15.30万吨,农业源流失/排放量59.32万吨(其中畜禽养殖业59.26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11.7%、18.0%和70.0%。

氨氮全区排放总量为4.93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1.14万吨,城镇生活排放2.61万吨,农业源排放1.16万吨(其中畜禽养殖业0.82万吨),分别占总量的23.1%、52.9%和23.5%。

表6  全区废水及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 单位:万吨

年份

废水(亿吨)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全区

排放量

工业

城镇

生活

农业

集中式治理设施

全区

排放量

工业

城镇

生活

农业

集中式治理设施

全区

排放量

工业

城镇

生活

农业

集中式治理设施

2013

10.69

3.70

6.99

--

0.0034

86.32

9.20

16.03

60.86

0.23

5.12

1.14

2.76

1.20

0.019

2014

11.19 

3.93 

7.26 

--

0.0036 

84.77 

9.95 

15.30 

59.32 

0.204 

4.93 

1.14 

2.61 

1.16 

0.019 

变化

幅度(%)

4.68

6.22

3.86

--

5.88

-1.80

8.15

-4.55

-2.53

-11.30

-3.44

0.00

-5.43

-3.33

0.00

 

3.工业废水处置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工业用水

2014年,全区工业用水总量为138.98亿吨,其中:取水量9.63亿吨,重复用水量129.35亿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93.1%。取水量较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取水量分别占工业取水量的33.9%、16.7%和9.2%,合计占59.8%。

(2)工业废水处置情况

全区重点调查企业有废水治理设施1220套,废水处理能力合计472.8万吨/日,较2013年减少13.9%。全年处理工业废水7.53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40.28万吨,氨氮5.17万吨,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82.5%,氨氮去除率为83.4%。

(3)工业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93亿吨,同2013年相比,增加0.23亿吨,增加6.2%。重点调查企业的废水排放量为3.27亿吨,占83.2%。

全区工业废水排放率平均40.8%。工业用水大户的排放率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4.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7.0%。(废水排放率=废水排放量/取水量×100%。)

与2013年比较,除挥发酚、汞、六价铬、总铬有所下降,其它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都有不同程度增加。部分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变化幅度较大的原因有:污染治理减排,部分地区废水监测频次偏少,监测结果的代表性较差。

(4)地区排放分布情况

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盟市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呼伦贝尔市,分别占全区的18.43%、18.25%、15.24%,合计占51.9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大的地区为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分别占全区的24.7%、15.2%、12.0%,合计占51.9%。三市的废水化学需氧量去除率分别是46.9%、79.4%、93.4%

氨氮排放量较大的地区为包头市和通辽市,分别占全区的48.3%、21.7%,合计占70.0%。两市的废水氨氮去除率分别是70.1%和42.3%。

(5)行业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比重较大的行业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5.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1.8%,食品制造业11.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0.4%,合计占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49.1%。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比重较大的行业有农副食品加工业21.2%,化学原料和化学药品制造业21.0%,食品制造业20.0%。三个行业的废水化学需氧量去除率分别是72.8%、80.2%、89.4%。

氨氮排放量占比重较大的行业有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6.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1.4%,食品制造业10.5%,合计占78.1%。三个行业的废水氨氮去除率分别是71.0%、86.4%、94.7%。

4.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区调查统计城市污水处理厂138个,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353.24万吨/日,处理能力较2013年增加5.9%。全年处理城镇生活污水5.63亿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7.6%,较2013年增加1.1个百分点。生活化学需氧量去除率55.0%,增加2.2个百分点;生活氨氮去除率38.0%,增加3.0个百分点。

全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7.26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30万吨,氨氮排放量2.61万吨,分别占全区排放量的64.9%、18.0%和52.9%。与2013年比较,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上升3.9%,化学需氧量减少4.6%和氨氮减少5.4%。

5.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情况

农业源,调查统计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物流失或排放情况。其中畜禽养殖业的调查对象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4年调查的畜禽饲养量合计为:生猪394.63万头、奶牛194.45万头、肉牛180.95万头、蛋鸡2073.62万羽、肉鸡6032.29万羽。

(1)全区农业源污染物处理/利用情况

目前对农业源的污染物处理/利用情况统计,重点对畜禽养殖业进行调查统计。2014年,全区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的产生量为362.98万吨,处理/利用量为303.73万吨,处理利用率为83.7%,氨氮的产生量为2.05万吨,处理/利用量为1.23万吨,处理/利用率60.1%。主要处理/利用方式是将畜禽粪便用作肥料。

(2)全区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全区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流失/排放量为59.32万吨,占地区排放总量的70.0%,与2013年相比,减少1.5万吨,减少2.5%。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9.26万吨,占农业源流失/排放量的99.9%,见表7。

氨氮全区农业源氨氮流失/排放量为1.2万吨,占地区排放总量的23.5%,与2013年相比,减少0.05万吨,减少3.8%。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的氨氮排放量为0.82万吨,为农业源排放主体,占68.3%

总氮全区农业源总氮流失/排放量为15.9万吨,与2013年相比,增加0.4万吨,增加2.6%。其中畜禽养殖业的总氮排放量为13.2万吨,为农业源排放主体,占83.3%

总磷全区农业源总磷流失/排放量为1.64万吨,与2013年相比,增加0.4万吨,增加31.1%。其中畜禽养殖业的总磷排放量为1.49万吨,为农业源排放主体,占90.8%

表7    全区农业源污染物流失/排放情况  单位:吨

年度

农业源种类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2013

畜禽养殖

607864

8633

128030

11059

水产养殖

770

39

94

63

种植

--

3352

26882

1410

合计

608634

12024

155007

12531

2014

畜禽养殖

592582

8180

132504

14884

水产养殖

603

32

94

62

种植

--

3351

26409

1476

合计

593185

11563

159007

16423

变化幅度

(合计量)

-2.54%

-3.83%

2.58%

31.06%

 

(三)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2.32亿吨,其中重点调查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24亿吨,占96.6%。产生量较大的固废种类是:尾矿、煤矸石和粉煤灰,分别占重点调查企业产生量31.0%、25.2%和19.9%,合计为76.1%。

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有: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四个行业的固废产生量分别占重点调查企业固废产生总量的29.5%、23.3%、20.6%和10.9%,合计占84.3%。四个行业的固废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的加和在83.4%~103.2%之间。

地区分布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地区是鄂尔多斯市和呼伦贝尔市,分别占全区产生量的24.8%、16.3%。合计占41.1%。

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255.74万吨,贮存率9.73%;丢弃倾倒量0.44万吨,丢弃倾倒率为0%;综合利用量13259.98万吨,综合利用率56.71%;处置量8272.22万吨,处置率35.06%,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合计为91.8%。

(2)危险废物

2014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为112.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34.7万吨,处置38.3万吨;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分别30.8%和33.8%。危废倾倒丢弃量为0。

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地区是巴彦淖尔市和赤峰市,分别占产生总量的39.7%和31.7%,合计占71.4%。

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占产生总量的67.3%,其它产生危险废物的行业及产生量占比重为:医药制造业16.4%,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9.0%。产生的危险废物大部分被综合利用或处置。

(3)集中式处置设施

2014年全区调查统计生活垃圾处理厂(场)67个,填埋处理生活垃圾557.82万吨。

全区调查统计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21家,其中13家为医疗废物处置厂。2014年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1315936吨,其中医疗废物占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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