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b73.com关于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www.b73.com关于201795日—20179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95日—2017911日我厅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95日—20179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4632057      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区腾飞路39

  邮 编:010011

201795日—201791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北方电力长城电厂2X100MW机组新建工程.pdf

内环审【20178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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