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利剑斩污 优化创新助力监察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4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2017年,鄂尔多斯市环境监察支队在自治区环境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开拓创新、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切实维护了鄂尔多斯碧水蓝天。 

  一、开展“天网行动”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20175-7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天网行动”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设立东部、西部两个检查组,抽调市旗两级环境执法业务骨干,采取交叉执法、突击抽查、明查暗访等执法方式,重点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小煤场、小水泥、小化工等“散乱污”企业取缔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222家,发现152家企业存在373项环境问题,随即形成反馈意见向各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通报,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制度,督促企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65项,剩余108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率先实施 

  我支队提前谋划,率先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2017年度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方案》,编写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自行开发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信息填报系统”软件。7月完成了全市8行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同时为了继续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在全面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6月至今,持续加大对超标因子的监测频次,每月针对8行业180余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统筹结合排污许可证发放和达标计划推行的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对排污许可证持有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行监测要求、信息公开等要求逐一检查,我市火电、造纸、水泥、印染、氮肥、炼焦6行业76家企业均属于持证排污企业。 

  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成绩突出 

  选派精兵强将组成督查组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代表自治区完成了对山东省德州市和河北省邢台市的强化督查。特别是我市派出对山东省德州市的督查组以“散乱污”企业名单和热点网格信息为切入点,通过采取无人机侦查、明察暗访、“双随机”名单、调取企业用电量信息等多种方式,发现并移交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和案件。共检查当地企业495家,发现48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98.3%,在28个督查组中排名第一,被环境保护部连续两次推选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每周一星”,受到了国家环保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表扬。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成效显著 

  全年完成528家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督促115家重点企业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98日,承办的氯乙烯单体球罐泄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在达拉特旗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组织实施,自治区环监局局长张山狮任演习总指挥,各盟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参与观摩。演练工作按照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规范要求,从接警出动、人员疏散、环境监察组启动无人机现场勘察、环境监测组开展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组向社会发布环境预警信息等多个环节及现场抢险、事故救援、协调物资保障等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程序着手,较圆满完成此次演练。通过此次演练,对提高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五、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稽查工作“全覆盖” 

  2017年我支队实行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稽查全市“全覆盖”,共计查阅环境执法案卷和排污费核算征收档案652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环境监察和排污费核算征收工作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了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及排污费核算征收制度,有效提高了全市执法队伍工作水平。 

  六、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圆满完成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实战练兵”、“交叉互检”等方式,发动所有在岗执法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加强沟通,增进了解,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次大练兵活动有序开展,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203余人次,查处案件301起,处罚金额1918.651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起,查封扣押22起,停产限产3家,移送公安机关13起,其中行政拘留9起、刑事拘留4起,申请法院执行案件3起,按照查处案件数量、质量、罚款金额等指标评选,我支队被自治区环监局推选参加环保部先进集体评选。 

  七、环境执法信息化水平踏上新台阶 

  不断完善“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共录入我市排污企业868家;全方位使用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全年共记录环境执法任务1317条;257家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进行公开,环境信息公开率位居自治区各盟市第一位 

  20172月启用了环保智能无人机设备开展环境空中监控,通过搭载了高分辨率相机的智能无人机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等关键点位进行悬停或绕飞观察,即可快速了解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所有现场监控画面都可通过网络实时回传至应急指挥中心,便于指挥人员做进一步决策。运用新采购的环境应急指挥车车载MAX-DOAS光谱测试仪和激光雷达,有效分析出1227日造成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污染天气的污染物来源及变化趋势,有效提高了全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天气决策的准确性、及时性。 


  • www.b73.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www.b73.com”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www.b73.com编辑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环保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