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通辽市北部电解铝及碳素类企业开展后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就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有关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要求20171025日至27日,我中心对通辽市北部地区电解铝及碳素类企业开展了后督察。经现场督查发现,上述企业均正在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大部分环境问题可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但是仍有个别环境问题因受制于冬季气温低,强行施工很难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因,不能按期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对上述问题企业的后督察工作,及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同时,督促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持续加大对上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处置,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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