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2-2020年)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3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饮用水保障的有关要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1〕145号)中 “要尽快编制本行政区域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要求,由www.b73.com污防处负责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2-2020年)编制,自治区环科院作为全区技术负责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经过一年的努力,自治区环科院于2013年初完成了《全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2-2020年)报告》(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住建厅、地质环境监测院和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审查。2013年7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62号),《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的印发为我区城镇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改善我区供水水质,加强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建设,确保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做出了重要保障。

                 附图:

                            

                            


  • www.b73.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www.b73.com”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www.b73.com编辑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环保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