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秦岭主要江河源头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  【打印】 【 分享
   近日,陕西省秦岭主要江河源头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凤县召开。陕西省将以秦岭为主,以嘉陵江为例,按照“源头保护、河流自然、蓄留户外”思路,全力推进秦岭主要江河源头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确保全省江河安全。

  秦岭主要江河源头是指发源于陕西省秦岭山脉较大的河流发源地、水源涵养区、水源保护区以及重要城市供水水源地。包括秦岭以南的汉江及其主要支流的上游地区、丹江源头、嘉陵江源头;发源于秦岭北麓渭河流域较大支流上游地区,如灞河、黑河、沋河、南洛河等。

  秦岭主要江河源头分布在秦岭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的区域,也是主要的生态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在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中,陕西省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系统治水、协同治水、柔性治水”的方略不动摇,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全省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维护原生植被、维护自然形态、维护自然风貌、注重生态修复,在人工修复治理中倡导“柔性治水、近自然水保治理”新理念。

  近期,陕西省将编制《陕西省秦岭主要江河源头水土保持预防保护规划》,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面源污染;以废弃矿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次生裸地恢复治理;以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秦岭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同时,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

  从今年起,陕西将启动实施《秦岭地区水土保持行动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环境自然修复等手段,着力解决影响秦岭地区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主要矛盾。全省力争3年内,在秦岭主要江河源头区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00条,控制面源污染面积1000平方公里;加快实施“南塘北池”工程步伐,构筑水系联通的工程体系;建立坡面和田间水系网络,蓄留水源、高效利用。省上计划在秦岭地区每年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修复整治涝池、陂塘200座,助力我省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助力秦岭江河源头区预防保护。“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在秦岭地区治理次生裸地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使植被退化、土地沙砾化、景观恶化的“伤疤”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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