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b73.com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工程乌海至上海庙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4日】  【来源:】  【 】  【打印】 【 分享

   www.b73.com201822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224日我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224日-2018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057

  传    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0100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工程乌海至上海庙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乌海市海南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线起于乌海市海南区北端的海勃湾至海南快速通道与G6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处以北(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终点桩号K142+700),路线全长142.7km,其中K23+197.643-K36+931段完全利用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长13.73km,本次实际建设里程为128.97km。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等级,路基宽26m。

本段公路设置10处取土场、1处弃土场,占地类型为草地,取土结束后,将取土场平整处理后,回覆表土,采取播种沙蒿、披碱草等进行植被恢复,恢复植被面积为467.21hm2。

施工设置3处施工生产生活区、预制场4处、拌合厂3处,占地面积24hm2;在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进行场地清理、平整,表土回覆,采取播种沙蒿、披碱草进行恢复;总恢复面积为24hm2。施工便道长156.61km,占地108.23hm2,其中,部分表土回覆后播种沙蒿、披碱草进行恢复,部分施工结束后作为沿线居民放牧通道。项目占用林地654.48h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占用人工林地进行相应补偿,由地方林业部门统一进行林地恢复,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补偿性恢复建设。

本项目服务区、停车区、主线收费站、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各设置规模为的地埋式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后,冬储夏灌用于站区及附近路段的绿化、场地浇洒,不外排。

对拟建公路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提出了设置声隔声窗的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堆放施工材料进行遮盖,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措施抑尘。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等服务设施均采用电锅炉取暖。

在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设施内均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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